网页版本网上基数调整操作步骤

    (三)多次基数调整
    第一次基数调整完成后,再次进入全程网上基数调整操作界面,将显示历次操作记录,如需进入操作界面进行明细查询或修改可点击“重新调整”按钮。

    点击“重新初始化人员信息”按钮,将清空原始数据。(也可在原来的数据上直接进行修改)

    (四)各类表单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基本)(一式三联)

    2011年度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基本)(一式三联)

    2011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补充)(一式三联)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附表:

五、点击上方“导出基数调整清册”可下载基本、补充汇缴清册。

六、 补充公积金微调
    补充公积金额度、比例微调
    1、申请流程
    请将申请报告、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工会(无职代会或工会需经全体职工签名)通过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各项材料邮寄到单位所在区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各区县管理部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10,注明“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申请”(或“补充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申请”)及本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审批通过
    请点击上方 “补充微调申请”按钮,按弹出框输入经审批通过后获得的7位数微调密码就可以进行补充公积金的微调操作。

    比例微调:

    额度微调:

    额度调整不可低于或超过月缴存额的上、下限。

七、如需帮助可点击“基数调整问题解答”进入

八、查询历次调整记录
    点击上方“历次调整记录查询”栏,可查看到历次上传基数调整信息记录。

九、 基数调整结束可点击“退出”按钮,退回基数调整专栏首页。